不少人開始跑步是想要舒壓、想要從工作與生活其他的壓力中解放開來,想要體驗「自由」;但不論是為了減脂、追求身材或是追求成績,都需要訓練,而訓練需要「紀律」。「紀律」與「自由」兩個看似對立的概念,卻有著有極為密切的相通性。

人在極端的自我紀律(自律)之中,可以感受到精神上的自由感。
這是什麽意思?
我們可以從身體的自由思考起:古代的奴隸沒有身體的自由;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時代,我們能夠自由決定要去哪裡,也可以自由發言,但身體、言論與思想上的自由卻不保證「精神上的自由」。事實上,很少人有機會體驗到精神上的自由。
一般所認為的自由是:只要我喜歡的事都能去做,沒有任何阻礙。所以有錢人、健全的人、能力強的人可以做的事情比較多,他們比窮人、殘缺的人、無一技之長的人還要自由。但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 — 康德認為「100% 隨心所欲」的人並不是自由的。康德對自由的定義更為嚴格,卻也更為合理。

康德認為:只要受到「他律」驅使就不能算是自由,而人的欲望是「他律」(heteronomy)。「他律」一詞是康德發明的,意指:外在的自然定律,包括物理定律、動物天生的生理欲求與人類的情感都是無法改變的「他律」。趨樂避苦的本性、食欲、性欲與各種身心需求所產生的渴望都是「他律」。由他律所驅使的行為都不會帶來真正的自由,只是出於服從,就像廣告名句:「順從你的渴望」(Obey Your Thirst)。當我們為了滿足個人欲望(渴望)而行動時,我們就會變成聽命於渴望的奴隸。
這裡用「奴隸」兩個字是因為在康德的定義下,生理的欲求與人生中非必要的多餘欲望都是「他律」,若人完全被「他律」擺布就會像自由落體中的身體一樣,是不自由的。
但這並非要我們像苦行僧一樣遵守各種戒律,完全撇除欲求,用意志去對抗他律。我認為那就像去對抗重力一樣,是不切實際的行動,人在大自然面前是很渺小的,我們不用自不量力,去對抗重力,當然也不用一直去對抗天生的生理欲求。我們要做的不是對抗,而是找到方法去「運用他律」,就像我們在跑步中要學習運用重力,而非一再地對抗重力一樣。
那我們該如何「運用他律,而不被他律所用?」是個關鍵性的問題。
「他律」不應被強制,而是應被接納與引導。我們需要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才能存活,就像我們還是需要重力才能移動,移動的效率來自於巧妙地運用重力。因此,我們既需要他律,又不能強硬地與它對抗。因為「他律」是自然的一部分,道家所謂的順應自然,也並非完全地服從,而是要學會與自然/他律一起行動。
我們之所以能自由奔跑,是因為雙腳能穩定地支撐在地面上才能運用重力來讓身體前進,如果跑在冰面或沙地上,由於支撐不穩定所以自由度就會下降,最悲慘的情況是不自覺地跑到懸崖邊,踩空之後完全被重力(一種力量強大的他律)所掌控。失去支撐的結果是「墜落」,人變成了「自由落體」,而「自由落體」一點都不自由,完全受重力控制。
有了「支撐」點才能運用重力這個他律來移動,支撐愈穩固,移動的自由度愈高,若完全失去支撐點就會被他律掌控。在這個邏輯下。「支撐」變成是運用他律的前提條件。

康德提出「純粹理性」所建構出的「自律」(autonomy),正是精神自由所需的支撐點。
人有尊嚴與精神上的自由,正是來自這種自律能力。這種能力標示了人與其他動物的差別。自律,是一種完全由自我定義的法律。做一事就是為了做這件事,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。人不再是用來追求外在目的之工具。人有尊嚴,正是來自這種自律能力。這種能力標示了人與動物之別。
康德這種嚴苛的自由,只有「人」才能獲得。因為康德認為自由是跟理性綁在一起的。唯有透過理性才能不被天生的欲望與外在的目標給綁架;唯有透過理性才能自定義法律,而不是按照天性指揮或社會習俗。變強與破 PB 的目標也是從跑圈裡學來的他律,唯有回到跑步本身才能不被他律牽著走。
當然康德並不是說人不能設立目標,或是要人撇除愛欲,他的意思不是這樣。康德是說人除了愛欲與目標之外,還有獨一無二的理性。這兩者是人生在世所共有的。
目標可分為兩類,一類是感官的目標,一類是經驗的目標。前者最典型的就是追求逸樂/逃避辛苦,所以跑馬拉松絕不屬於這一類的,跑者的目標屬於後者,像破 PB 就是從經驗學來的目標。
人本來就有時理性,有時不是,只被感官(或經驗)的目標所驅使。康德的意思是:(感官與經驗的)目標當然是人生中許多行動的主人,但(先驗的)理性也可以是主人。當人可以「支撐」在理性所建構起來的自定義法律上面時,就不會一味趨樂避苦,也不會只想著特定的目標,人可以「無為而為」:可以不在生理欲求或社會定義的價值體系下採取行動,做一些外人看起來沒有意義、沒有效率的事。
當跑者動用了純粹理性出門跑步時,也就與其他也會跑步的動物有了區別。
我們可以為了跑步而跑步,而動物只能受到食色愛惡的驅使而跑。以我們最親近的動物 — 狗為例。狗在跑步可能是因為喜歡你所以跑向你,或是被人追打所以逃跑,或是獵狗追補獵物以討主人歡喜,或是跑向母狗以求交配……等,狗這種動物(還有除了人以外的所有動物)都無法「自律地」完成周期化訓練。
理性與自由,使人脫穎而出,異於一般禽獸。理性與自由把人變得不再停留於「食色,性也」的等級。我們可以在理性的選擇下不為任何目的而吃苦,而且在吃苦的過程中獲得自由。例如,跑馬拉松。
一位自由的跑者,絕不會為了成績、秒數、名次和各種變強的名目而跑,當他為了那些跑步本身以外的東西而跑時就瞬間失去了自由;一位自由的跑者,只是在循環流動的單純步伐中履行自己所選定的義務而已!所後謂義務,就是把自己當成志工,不為任何實質的利益而采取行動,在履行義務時,或苦或樂、或成功或失敗都只是結果,出門跑步沒有動機,練跑本身就是目的。跑者也因此獲得了真正的自由。
過去有訓練營的學員問我:「國峰教練,你的課表雖然不多,但每天都被訓練計劃追著走,壓力好大,好像變成正職以外的另一份工作。跑步不再自由了。怎麽辦?」
從康德的觀點來看:在奧運會場上為了替國家爭取榮耀而跑的跑者,當然值得稱讚和鼓勵;但唯有自由的跑者才能從本質上獲得尊嚴,而且這種尊嚴無須他人的認可,自給自足。反之,當跑者一心想著成績進步與破紀錄時,人就變成了追求強與破 PB 的工具,人變成工具就會失去自由。

要成為自由的跑者,就要先成為「自律」的跑者,自律的前提必須要成為「人」,而不能變成追求特定目標的「工具」。這些特定的目標像是成績變好或變得比別人或自己更強。我們當然都會有欲望,前面提過欲望是他律,是必須且無法抺滅的存在。沒在跑步時,想著這些目標無傷大雅,但若跑步當下仍以這些外在目標為導向,自由感就會消失。
從康德的角度來說,為了 PB、名次或獎金早起規律訓練,並無法稱為「自律」,而是服從他律的行為,離自由已遠(此時紀律和自由仍分隔遙遠的兩端)。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,跑步時就只把跑步本身當目標。專心在跑步本身,出門跑步就是為了跑步,跑步本身就是目的時,才能體驗到精神上的自由感(此時自定義的紀律和自由互相重叠)。
「自由」是一種消解多餘欲求、回歸初衷的過程。所以老子所說「覆歸於嬰兒」,並不是要我們向嬰兒學習,而是要回到嬰兒「無所求」的狀態。
跑者可能找了教練或是一份訓練計劃,因此有了一份「他律」的課表,課表中有距離、強度或時間目標,這種他律可以完全主宰跑者,使跑者有「被訓練計劃追著走,壓力好大」的感受,那自由就蕩然無存了。但只要跑者把「課表與成績」當成一種追求自由的手段時,你就不會影響精神上的自由度。
精神上的自由是莊子裡所說的「物我兩忘」,不只忘我地投入行動當中,也會在當下忘掉外在一切的事物,這也正是心理學家米哈里所說的「心流」,一種投入精神能量之後建立意識雜度過程所感受到的最優體驗狀態。原來精神上的自由跟內在秩序的建構會同時發生,如果我們能下定決心,不計利益得失,擁抱這股冰冷又無情的力量(自律的力量),精神上就會被解放開來,感受到無比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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